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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混装投放垃圾,罚1万元——鱼珠街开出首张单位罚单

信息时报 | 记者 崔小远 通讯员 余巨澜 | 2019-08-27 16:22:14

信息时报讯(记者 崔小远 通讯员 余巨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三次发出责令限期改正仍未整改,8月27日,黄埔区鱼珠街执法队依据相关规定,对广州市某某世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出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鱼珠街执法队继开出广州市首例垃圾分类个人罚单后,在鱼珠辖区开出的首张单位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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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珠街执法队员到小区检查垃圾分类工作。通讯员供图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鱼珠街执法队、环卫站在2019年年内对垃圾分类不力的单位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8份,立案查处1起,个人违反生活垃圾分类条例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案件3起,起到良好的震慑和推动作用,有效促进辖区36个单位、生活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走上正轨。

8月13日上午,鱼珠街执法人员对中山大道东一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小区东南侧两个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的垃圾桶内垃圾袋进行破袋检查,发现厨余垃圾与其他垃圾混装在一起投放到垃圾桶内。打开第二个、第三个垃圾袋发现,均将厨余垃圾与其他垃圾混合在一起投放。而小区内东侧收集点垃圾桶内垃圾进行破袋检查,发现厨余垃圾与其他垃圾混装在一个袋子内投放到垃圾桶内。而对小区北侧护林路桥底下垃圾中转站内存放的垃圾桶内垃圾,进行破袋检查时,同样发现桶内垃圾未进行分类,存在厨余垃圾与其他垃圾混装在一个袋子内投放到垃圾桶内。

在该物业管理处办公室内,鱼珠街执法人员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提供该小区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及产生的生活垃圾种类和去向的台账,物管公司不能提供。实际上,该物业公司并非首次被检查发现混装垃圾。在7月4日、7月23日的两次督导垃圾分类工作中,鱼珠街执法人员曾先后向该公司刚刚工作岗位的两位负责人分别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整改工作收效甚微。

广州市某某世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执法部门多次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情况下,仍未整改。当天,执法人员向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广州市某世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发出《询问通知书》,要求其携带先关汇报材料来执法队接受调查处理。

8月27日,该物业单位负责人在询问笔录上签字。依照相关规定,鱼珠街执法队依法处对该物业公司以10000元罚款的顶格行政处罚。垃圾不分类,罚你动真格。记者了解到,继2018年开出广州市首例垃圾分类个人罚单后,今年鱼珠街还对另外两个将生活垃圾混合偷倒在社区的行政相对人分别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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